技能測驗『影視造型』職類
評審人員資格甄審、訓練及考核
※ 本會得評估本職類全國各地區技能測驗術科評審人員總量需求,如需遞補由本會官網於每年度9月份公告,在公告期間歡迎相關專業團體或設有與本職類相關科系之技職校院推派或自我推薦參加評審人員甄選。
參加本職類甄選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現任或曾任大專校院助理教授級以上職務之教師或專業技術教師,並從事與本職類性質相關教學工作。
二、現任或曾任大專校院講師級以上職務之教師或專業技術教師,並從事與本職類性質相關教學工作四年以上。
三、取得大專校院相關領域之研究所碩士學位,並從事與本職類性質相關教學工作四年以上。
四、依勞動部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取得與本職類有關之訓練師證書,並從事與應聘職類性質有關訓練工作四年以上。
五、大專校院以上畢業,經取得本職類初級與中級技能職類證書,曾從事與本職類性質相關教學工作或從事與本職類相關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四年以上。
六、大專校院以上畢業,經取得與本職類性質有關之最高級(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後,並從事與本職類相關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四年以上。
七、高中職以上畢業,經取得與本職類性質有關之最高級(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後,並從事與本職類有關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八年以上。
本會官網公告於公開徵求符合資格條件之評審人員,自公告日起為期30天。
前項單位推派或自我推薦人員之甄選,經認證單位「技能測驗委員會」資格審查通過後,依認證單位規劃之課程科目辦理評審人員培訓,經測試成績合格者發給評審證書。
本班研習週數共7週 研習時數共42小時
研習費用:25,000元
研習方式:每週實習一天可選擇週四班或週六班
報名表下載:
洽詢方式
- 寄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307號
- 聯絡電話:(02)2756-5323
- 傳真電話:(02)2756-5324